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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教化,两者相辅相成,不可偏废。”

最后轮到曾可芩。

她像是鼓足了莫大的勇气,缓缓开口:“我不太喜欢这句话。”

会议室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
邹敏抬了抬眉。

曾可芩咽了下口水,继续道:“我更愿意说:法律是道德的底线,但道德不能成为法律的替代品。否则,我们会用‘这个人不道德’的理由,去正当化程序上的违法行为。”

邹敏面无表情地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。

“第二个问题,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。你们如何看待它在实务中的困境?从中间开始回答。”

中间的女生清了清嗓子:“我认为实务中最大的困境在于启动门槛不清晰。辩方提出非法取证的线索后,法院对线索的认定标准不一……”

左边的男生接着说道:“我还补充一点。即使进入实体审理,证明责任分配也存在问题……”

邹敏看向曾可芩。

她坐直身体,目光却落在名牌上避开了对视:“我认为在很多司法人员的观念里,排除非法证据等于让坏人漏网。所以他们会想尽办法规避排除,比如将刑讯逼供取得的供述认定为‘重复自白’而不予排除。”

“想要改变这种惯性思维,光靠司法解释是不够的。需要法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程序正义,哪怕代价是放过一个有罪的人。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执法者真正意识到——程序违法,是有成本的。”

赵曼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。

“第三个问题,这次从你开始。”

邹敏说:“假设你已经是拜润尔的实习律师。你的当事人被指控故意伤害,案卷中有一份关键的目击证人证言,直接指认你的当事人是行凶者。

但在与证人私下沟通时,你发现证人对案发当晚的记忆其实很模糊,他在笔录中说的“看清了凶手的脸”是在警方多次暗示后形成。你会怎么做?”

另外两位面试者不约而同地看向曾可芩。

曾可芩抿紧嘴唇,心跳得很快,沉默了两秒开口:“首先,我会申请法庭调取证人的全部询问同步录音录像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23条,重大案件的证人询问应当录音录像。如果警方没有录像,或者录像不完整,这本身就是程序瑕疵,可以作为质疑证言真实性的突破口。”

“其次,我会仔细比对证人多次笔录之间的矛盾点,通过交叉询问,看是否暴露其不确定性。如果证人在细节上出现前后矛盾,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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